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将于2010年召开第五届例会,商定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我校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项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均可。
2.项目应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完毕。
3.项目申报单位已和斯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4.对于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项目合作双方在规定的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
二、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和3)。
2.申请表打印一式四份,连同申请表及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于2009年10月20日前交至科研院。
3.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向两国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斯方主管部门为教育部科技司和研究发展署)。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报送的项目申请无效。
4.项目执行通知将于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五届例会结束后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人:刘萱 联系电话:82668388
投稿人:刘萱
单位:科研院
电话:8266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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