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实施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9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现将教育部“教技司便[2011]344号关于组织实施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专项支持重点 充分发挥我国稀土稀有金属资源优势,瞄准高端应用领域,重点支持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储能材料及其器件,高性能钨、钼、锆等稀有金属材料及其器件开发、产业化与推广应用。近期将重点支持以下四个方面:
    (一)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及其器件
    1.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及其器件。围绕稀土磁性材料在磁共振成像系统、计算机硬盘驱动器、高性能永磁电机等高端应用领域,开发烧结磁体、粘结磁体等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及其器件,着力填补国内空白。烧结磁体,磁体综合磁性能(矫顽力(kOe)+最大磁能积(MGOe))达到70以上,镝、铽中重稀土使用量降低10%以上,高使用温度,实现低成本产业化生产。粘结磁体,各向同性粘结磁粉磁能积达15MGOe以上,粘结磁体磁能积12MGOe达以上,各向异性粘结磁粉磁能积超过38MGOe,磁体磁能积达到20MGOe,矫顽力达13kOe,高使用温度。开发具有明显变化、特性的新型电子信息功能材料及其器件。
    (二)高性能稀土发光材料及其器件
    2.三维等离子显示荧光粉及显示模组。荧光粉,余辉时间小于4ms,相对亮度达到二维荧光粉的90%,粉体平均粒度D50小于2μm,实现批量稳定生产。三维显示模组,发光效率达到2lm/W,三维显示无串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高光效白光LED光转换膜及其器件。光转换膜,量子效率大于90%,1000小时光衰小于10%,150℃条件下工作发光亮度达到室温条件下的85%以上。封装器件,光效大于130lm/W,寿命大于5万小时。实现氮化物荧光粉批量稳定生产。
    4.高性能稀土金卤灯。汽车金卤灯,光效达到85lm/W,寿命大于3000小时,紫外线透过率小于10%。陶瓷金卤灯,光效达到120lm/W,显色指数大于90,陶瓷管壳总透过率大于97%,灯寿命大于2万小时,电源寿命大于5万小时,满足室外大功率绿色照明需求。
    (三)高性能稀土催化、储能、抛光材料及其器件
    5.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铈锆复合氧化物储氧材料新鲜比表面积>100m2/g,1000℃老化4小时比表面积大于40m2/g;新型稀土稳定氧化铝材料1000℃老化4小时比表面积大于100m2/g。贵金属使用量减少20%,回收率达到95%以上。完成汽油车国V排放后处理系统集成,完成4~6种车型的催化装置匹配,建成高水平国V催化剂产业化制造平台,实现产业化生产。
    6.动力电池用稀土储能材料。储氢合金最大放电容量大于380mAh/g,宽温区,使用温度范围为-40℃~65℃,循环寿命大于500次,高倍放电HRD900≥80%(25℃),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现产业化生产。
    7.大尺寸液晶显示屏用稀土抛光材料。突破抛光粉前驱体可控制备合成、沉淀母液循环利用等工艺,实现批次稳定的产业化生产。产品REO大于88%,CeO2/REO大于60%,粒度和分布D50为0.7~1.2μm、(D90-D10)/2D50小于1,批次抛光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无1μm以上抛光划痕。
    (四)高性能稀有金属新材料及其器件
    8.核级锆合金材料。完成自主知识产权锆合金的产业化及入堆考核所需的全部堆外性能评价,材料堆外综合性能达M5、ZIRLO合金水平。
    9.高性能钨钼合金材料。实现200nm及以下硬质合金产业化,开展钻径小于0.1mm微钻、涂层化率达60%数控刀片等应用示范。优质钨钼宽厚板开发及产业化,钼板宽度大于800mm、厚度6-20mm、单重大于300kg,钨及钨合金板宽度大于400mm、厚度6-20mm、密度达到理论密度的98%。
    10.大尺寸高纯稀有金属靶材。6~8.5高线代TFT-LCD和PDP用高纯金属及金属陶瓷,先进封装用高纯钛及钨钛等高精密、高密度、大尺寸靶材。靶材纯度为电子级4N~6N,相对密度大于99.5%,与背板焊合率大于98%,靶材成膜后薄膜均匀性大于95%,满足TFT-LCD、PDP平板显示和先进封装制造要求,通过主流靶材应用厂商认证,实现产业化生产。
    二、支持原则
    (一)坚持高端化发展。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优先支持掌握核心技术、工艺及关键装备、创新特点明显、技术水平领先、产品附加值高、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项目。
    (二)坚持市场导向。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企业为主体,重点支持产业化基础好、市场前景广阔、能够迅速形成规模化发展的项目。
    (三)坚持产业链协同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原料生产、材料加工和器件制造企业及科研院所密切协作,共同实施示范项目,优先支持上下游联系紧密、合作机制稳定、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项目;鼓励形成持续的高水平开发能力和技术开发团队。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稀土稀有金属材料及其器件为主营业务的生产单位。
    (二)项目应在材料品种、性能、工艺技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处于中试、产业化或初期应用阶段;具有以生产企业为主体,联合上游科研或下游应用企业开展示范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机制。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并签订相应的合同和协议。
    (三)申报单位须具备常设的技术开发机构、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稳定的技术团队和相关领域前期研发基础,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符合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本专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实施。 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以后年度项目申请另行通知。
    1、项目申报完成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联合审议及核查,并由三部委联合发文予以确认。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教育部推荐名额为2项,在组织申报中,请加强同地方发改委的沟通,充分利用地方推荐渠道。拟通过教育部推荐的项目,请在事先沟通并后同意后,于2012年1月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七份)报送我司高新技术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详细申报链接: http://www.dost.moe.edu.cn/outpart/moduledetail.jsp?id=1483

    投稿人:李晓君
    单位:科研院
    电话:82668790
    Email:xjlee@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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