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10浏览量:


各有关学院:

    为了鼓励外国优秀青年学者到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中外学者之间的研究合作和学术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试行)资助外国青年学者来华开展研究工作。截止到目前为止,本基金已经资助200位外国青年学者。其中,31位科学家获得延续资助,资助经费达4350万元。   
    2012年度,根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http://www.nsfc.gov.cn/nsfc/cen/gjhz/jjzb/jjzb2010-10-13-01.html ),本基金将继续采取由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两部委分别推荐、获推荐个人填报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实施。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直接向基金委申请延续资助。为做好2012年度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当年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优秀青年学者,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3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2.学校推荐人选要紧密结合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计划项目,985高校的推荐人选要紧密结合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985工程创新平台。重点推荐美欧日俄等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现职青年学者。
    (二)支撑条件
    1.申报高校应为申请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科研合作,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依托单位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依托单位为申请人提供的在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申请人承诺保证资助期内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等。其中,协议中的来华期限必须涵盖本基金申请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新项目申报进程   
    2012年度将安排两次项目受理,分别在上半年、下半年进行。推荐、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第一次受理:2012年2月15日,部委推荐截止;         
    2012年3月31日,获推荐个人填报截止。   
    第二次受理:2012年7月30日,部委推荐截止;         
    2012年9月15日,获推荐个人填报截止。
    (四)资助强度及限项要求 资助强度为10万元人民币(半年期),2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
    申请人同期只能承担一项该项基金。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1.此次申报依然通过教育部推荐,教育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评审;
    2.请有意申请者尽早联系科研院刘萱,协助准备有关材料,并于截止日期前报送教育部。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推荐意见表、英文申请书、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不得以其它材料或证明代替)、两封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学者)、不超过五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申请人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它材料(可无)。 详细要求请见: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298.htm
    二、延续资助项目申报
    (一)申请人资格:   
    在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且从未获得本基金延续资助的负责人。
    (二)延续资助项目申报进程   
    2012年度将安排两次延续资助项目受理,分别在上半年、下半年进行。推荐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2012年5月10日,第一批延续项目申请截止;   
    2012年10月30日,第二批延续项目申请截止。

    投稿人:刘萱
    单位:科研院
    电话:82668388
    Email:liuxuan@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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