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9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教育部、陕西省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规则

学校申报国家科技奖励主要以专家、教育部、陕西省提名为主,其他单位提名为辅。

(一)专家提名

专家提名规则请参见《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二)教育部提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281号),通过教育部渠道提名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

2.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

(三)陕西省提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通过陕西省渠道提名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一般为非专用项目。

2.被提名项目应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特别重大的项目除外)。

3.被提名项目需要通过陕西省内部遴选,学校内一般情况下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人选)提名1项。

(四)其他渠道提名

通过学会等其他单位提名项目需要参照提名单位具体规定执行。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科技奖,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异议;

(二)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需满三年(2016年12月31日之前)。土木工程类项目验收满三年(2016年12月31日之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五)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六)经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七)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八)专用项目应当是提名前相关内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九)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推荐。

三、提名材料要求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以下简称《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专家提名项目还必须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3)。

(二)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三)专用项目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提名材料,须由专人报送至科研院(刻录在1张光盘上)。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要附2套科普作品。

(五)如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六)陕西省提名项目应提供简版提名书、答辩幻灯片,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5。

四、提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为有序推进提名工作,结合各提名单位通知要求,学校拟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工作,请各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一)项目报名:项目完成人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6),确定奖种、等级、推荐途径、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重要信息,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未及时提交报名材料并影响提名工作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提交初稿:项目完成人按要求填写提名书(提名号和密码发放前请根据《手册》填写),所有项目提名书初稿(电子版)于12月12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陕西省提名项目于12月23日前将简版提名书(纸质版)一式9份提交科研院,简版提名书(电子版)和答辩幻灯片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并做好参加省内遴选答辩的准备。

(三)项目公示:项目完成人填写《项目公示信息》(附件7),于12月22日18时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学校将在科研院网站上组织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

提名项目应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与学校合作报奖的单位由项目完成人责成其开展公示,并于12月30日前向学校提供公示结果公函。

(四)形式审查:教育部提名项目于2020年1月9日12时前提交预审版纸质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不需盖章)一式两份至科研院,教育部将集中组织形式预审查;其余项目于2020年1月10日前提交提名书(电子纸质均可),以便组织形式审查。

(五)提交正式稿:所有项目于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并于2020年2月6日前报送正式版纸质提名书至科研院。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兴华

手 机:13759873621

办公电话:029-82668338

报奖邮箱:liuxinghua@xjtu.edu.cn

报送地点:主教学楼E304办公室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提名制实施办法

2.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陕西省提名项目简版提名书、答辩幻灯片注意事项

6.项目基本情况表

7.项目公示信息

科研院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