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交大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2020-11-04浏览量: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经前期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西安交通大学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全国共30所),标志着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获得国家认可,并走在全国高校前列。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升高校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和高效益运用能力,增强高校高水平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同时,学校近日入选科技部公布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成为教育部7所直属高校、全国28所高校试点单位之一。作为改革动力足、创新能力强、转化成效显著以及示范作用突出的试点单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优先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产权激励,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十三五”以来,学校修订出台了《西安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系列制度,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启动实施了“知识产权运营123”策略,搭建了“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实施了“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知识产权校地合作计划”,建设了知识产权运营法律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完善了“科技成果创造产出+种子基金+中试孵化+风投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多措并举,逐渐走出一条独具西安交大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新路径,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高价值专利和大额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涌现。近年来,学校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稳居全国高校前10,中国专利奖累计获奖数量(21项,含金奖1项)居国内高校第6位,涌现出“压电单晶新材料技术”等亿元级、“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压电作动器及装置”等多个千万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批国家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首批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等国家级平台。

此次获批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将助力学校深入探索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新模式、全面强化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导向,贯彻落实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产权激励制度,有效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校将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一步发挥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引领示范作用,深度支撑创新型国家及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